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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孕”是指女员工为避免因怀孕而影响自己的事业进程,隐瞒自己怀孕的情况,仍像正常人一样在工作。而“隐孕”是继“隐婚”之后女职工为保留自己的工作不得不采取的又一无奈之举。
如今,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普遍存在,仍有很多的企业将“入职三年内不得怀孕”的规矩立在招聘要求的明文当中。一些已婚的女性因为担心怀孕会遭到公司辞退,不得不在两个人生活当中变得提心吊胆。然而即使再小心,也会有“意外中招”的情况发生,不少女员工发现自己怀孕了,仍然因为担心遭到单位解聘,而强忍着生理反应继续上班,给自己的身心带来了巨大伤害。
尽管这些企业对于妇女生育权的规定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精神,但是面对激烈的竞争与社会现实,很多女性在问题面前还是忍气吞声,选择自己默默承担。殊不知,这种“隐婚”的规定,不仅给承担人自己带来了诸多压力,而且同时也会把问题扩大到职场女性的配偶身上。众所周知,夫妻关系的一块儿重要因素即来自性问题上,一些女性由于企业的类似规定而在与配偶的生活上异常小心,这些非语言的反馈也会受到对方的感觉与重视,而在男性生活感到出现问题的时候,男性也会因此出现紧张焦虑的状态反应,这就成为了婚姻生活中的一个不稳定因素。
另外,有些女性为了保证现有的工作,发现怀孕之后,会选择妥协而进行流产。尽管这些举措往往也会得到配偶的同意之后进行,但是生育问题在家庭当中并非小事,这种情绪或多或少的会影响到两人的关系。现实当中还有女性因为一次人流而导致习惯性流产的经历,我们看到,在这个问题下的家庭,往往也因为无法添丁,而导致家庭来自长辈施加的压力,而这些压力又会导致女性更难的获得怀孕的机会,形成恶性循环,更有人因为这个原因,最终导致婚姻感情破裂,并非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