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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上对于“小三”的称呼其实带有一定的歧视意义,而且通常针对女性而言。这和我们常说的“第三者”是有区别的,第三者既可以是女的也可以是男的。如果套用数学知识来比喻就是集合(第三者)和子集(小三)的关系。
第三者与对方的关系有可能是比较单纯的情感交往,在地位上也可能是平等的。“小三”与对方在社会资源、权力地位等方面则可能存在一定的落差。
现在的“小三”不一定是一个被包养的女人,她可以是有工作甚至是有事业的女人,但是这些女人是以自己的身体和性去和一个(或数个)有权有势的男人交换而获得情感和性以外的利益的,这些女人和过去单纯在物质或金钱上被包养的女人没有本质的区别,卸下职业女性的华丽包装,她们就是“二奶”。
就像《蜗居》中的海藻一样,被宋思明的权力、能力和魅力裹挟着半推半就地由“小三”最后沦为职业“二奶”,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小三”有时就是“二奶”,或者会逐步演变为“二奶”。
“小三”会是真爱吗?
这个问号的内涵太过丰富,我们很难就此作出肯定或是否定的回答。
爱情虚无主义者给出的回答简单明快:人间本就没有真爱,何况“小三”乎?
然而,爱情生物学告诉我们,爱情是生物的本能,即使非生物的物质之间也有爱情存在,当两块磁铁哆哆嗦嗦的异性相吸时,也可以被解读为爱情的魔力,只是我们不知道在它们的世界是否也会对这样的行为进行价值的评判:是出于真爱(肯定)还是别有所图(否定)?
同时,爱情生物学还告诉我们,两个个体之间的爱情是有生命周期的,一段爱情从产生到消亡通常只有4年左右的时间,热恋的时间更短,大约18个月。这也许从一个角度说明了婚姻的价值和功能,如果爱情一旦产生就永恒不变,婚姻制度本身就是多余的。
从爱情心理学和爱情社会学层面来看,真爱也是存在的,但是由于种种条件所限,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真爱就像阿玛蒂亚·森(印度籍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所指的“人们有理由去珍视的生活”中那些要素一样,本应人人拥有,事实上却是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特别是涉及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如果人人都能坚持真爱,我们今天还会为那些古今中外的情圣的坚守而感动吗?
当然,当小三面临的是一个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的时候,或者是在对方有意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的时候,陷入一段爱情并期待爱情开花结果,我们的确不能否认小三的爱情。此时她已经不再是我们这个意义上的小三。
挽救还是放弃有“小三”的婚姻
“小三”或者说第三者的问题,与人类的婚姻制度一样漫长,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是一个真正的全球性的问题。即使在允许公开纳妾的时代,依然会有男人在妻妾之外偷偷供养小三。
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今天,这个问题依然还是存在。日前,国际高尔夫球手“老虎”伍兹就出了个可能令他终生难忘的“小三”丑闻。
婚姻中出现“小三”,最后知道的往往是妻子。刹那间情绪失控、歇斯底里、寻死觅活以及紧接着的大吵大闹、不依不饶直到闹得精疲力竭、鸡犬不宁、家无宁日,这种不管后果只顾发泄情绪的方法非常普遍但却是非常不明智的。这种行为只会将原本还有些犹疑的丈夫直接推向“小三”。可悲的是当丈夫真的打算离婚的时候,这些妻子为了挽回婚姻又不惜放弃一切尊严,不顾一切地去迁就甚至迎合丈夫,最后堕落到答应和另一个女人一起分享丈夫。
明智的做法是,先找个合适的对象,比如向非常要好的亲友倾诉,或者去相关的咨询中心寻求帮助,先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然后好好地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为这场不期而遇的婚姻保卫战做好充分的战斗准备。除非丈夫诚心诚意认错和悔改,你们重新回到两个人的世界,否则这场婚姻保卫战就不算完胜。如果如此尽心尽力你还是不能令他回头,小三依然存在甚至变本加厉地介入你们的婚姻,那么结束这段婚姻是唯一的选择,除非你愿意像蜗居中宋思明的太太那样生活在屈辱与嫉恨之中。
家庭要美满社会才和谐
婚姻的和谐美满不仅关乎个人的幸福与快乐,也关乎全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除了个人的努力以外,各种社会机构和组织的介入、社会制度和法规的干预都是必须的。
国外有很多婚姻保护政策和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日本、英国、美国等都有专门的机构对于那些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准夫妻进行婚姻教育,也有专门的教育教导年轻的夫妻们如何应对婚后的矛盾。一旦夫妻双方都认为他们自己无法解决婚姻问题时,也知道该去什么地方寻求帮助。
在法国,就有法官认为,婚姻不是为了满足爱情的需要,而是为了限制爱情的需要,所以不能单纯因为感情的原因而离婚,爱情不是借口。
日本和韩国还有法律条文支持妻子由于丈夫有第三者的原因而离婚时提出的精神赔偿,这是在合法分配了财产以后的追加部分,虽然数目不大,但是至少从法律上支持了受到伤害的一方。
我们通常认为性解放来自西方社会,他们的婚姻也比较混乱。其实真正乱的是一小部分人,作为社会中坚力量的中产阶级大都比较保守。也许他们婚前会有多次恋爱,但是一旦结婚就会遵守婚约,不会也不敢轻易背叛。因为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离婚成本不低,妻子们在遭遇小三的时候通常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益,老虎伍兹的案例就是一个明证。
反观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婚姻家庭的保护特别是受害方的保护依然不够得力,依法维权的妇女胜算不大,我国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和男性相比还有一定的落差,婚姻家庭中的男强女弱相当普遍。这一方面降低了遭遇小三的妇女选择离婚的比例,另一方面也降低了男人们背弃婚约包养小三的成本。
希望我们的社会有更健全的法律法规用以保障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希望我们的社会能够创建更多的机构为人们提供婚姻生活的指导,教育人们有效沟通以及担负自己应有的责任。
目前社会上“小三”的现象很泛滥,有人认为是不正常,我却认为是越来越正常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基本的欲望都已经得到满足,就会开始追求自己内心或是精神上的满足感,此时就会催生很多我们见到的与以往有很大不同的社会现象。很多人开始变得不想控制自己的欲望索求。
现在社会开始流行起“亚情人”,可以说这是一种“精神小三”,人们用来缓解社会带来的疲惫感。
“小三”从本身来说,很大程度上是相当独立的,她们不依附于某个人,某些时候甚至更多地追求精神和情感上的满足。这和以往我们说的“二奶”完全不同。“二奶”绝大多数是完全依赖男人,并且会比较安于现状,她们追求的往往是金钱和物质上的满足。
从数量上或者是普及程度来说,我认为“二奶”由于本身追求的是金钱和物质满足,所以必然在社会上是占极少数的,因为这要求男人要有好的物质条件。而“小三”对于这方面的要求大大地降低,所以一些本身可能经济条件不怎么样的人也可以有小三。这使得“小三”的普遍性更强。
从对婚姻的危害程度来说,我认为“小三”肯定是比“二奶”要严重。很多我所了解的“小三”往往会有婚姻的要求。很多人一开始也会对于自己成为“小三”后悔自责,但是当她们发现离不开时(女人绝对是感性的)就会去争取,这样就会给本来的婚姻家庭带去很大的冲击。尤其是那些“被小三”的女人,她们在成为“小三”的时候其实自己并不知道。
“二奶”就很少会有这方面的要求,她们在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所处的地位。我甚至知道有些老婆是知道“二奶”的存在,她们会达成某种协议或是默契,微妙地平衡着。这个我相信对于“小三”来说是不太可能的。
婚姻坚持一夫一妻制
在中国,由于出轨成本比较低,所以目前“小三”现象可以说比很多西方国家还要严重。但是我认为这个现象是可以控制的。所有文明社会现在都是遵从一夫一妻制,就普遍道德层面来说,我们也应该是支持这个制度的。但是没有人可以保证婚姻会一成不变,这时就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去经营这段婚姻了。
很多女人在婚后会陷入一个误区,就是结了婚,只要好好守着它就不会有问题了,会让自己变成一个几年都没有变化的妻子。我提倡在结婚后,夫妻双方还要继续保持新鲜感,可以是换个发型,可以是吃个浪漫晚餐,又或是常常带给对方一些小惊喜。
夫妻之间还要经常共同回忆生活中的美好。人是很健忘的,强化记忆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方式来巩固婚姻。同时,良好的沟通也是夫妻之间不可缺少的部分。
当然,人们对于自己的自律性也是非常重要的。当有了自律性以后,人们就会学会控制自己的欲望,这样也可以降低婚姻出轨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