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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发生的条件
不管你现在是否拥有一段爱情,我想你都不会否认爱情总是突然光临又那么顺其自然。也许你们像歌里唱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也许你们因为家人或朋友精心地安排走到了一起,不管是怎么在一起的,当你感觉自己触碰到爱情的一瞬间,都会欣喜而忐忑。其实爱情的发生并非毫无道理的,茫茫人海中你也只会对某一类特定的人产生好感。发生爱情有什么规律呢?知馨告诉你。
首当其冲是外表的吸引力。在一个有趣的心理学实验中,心理学家给人们出示一些陌生人的照片,然后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感受,对这些陌生人进行评价。结果发现,人们普遍对外表更具吸引力的人评价高。可见,人们更容易相信:美丽的人一定也是好的。
然后是你发现对方喜欢自己。 一个充满喜爱的眼神是骗不了人的,如果感受到对方喜爱自己,被接纳和欣赏的感觉便会提高自己的自尊,从而更喜欢对方。相反,则会感到被否定,即使这个人再有魅力,他的吸引力也会因此而大打折扣。因为,与他所带给我们的良好感觉相比,我们更关注自己被其拒绝或否定的糟糕感觉。
之后是各方面的相似观念。性格上存在差异的人,相处中更容易发生误解和争执,长时间的冲突,会使两个人都感到沮丧和疲惫;在性格和态度上有更多相似之处的人,则会因为彼此的一致而产生共鸣。这种被接纳的感觉,会让他们更加欣赏自己,于是也越来越喜欢和对方共度时光。但有一种情形下的“不相似”也可以促进对彼此的感情:一方所具有的,正好是另一方所需要的。比如,一方很有主见,而另一方很愿意听从别人的决定。
再之后是距离的接近。这时候你们彼此已经有了一些了解,生活空间邻近的两个人,通常更容易喜欢上对方。空间的邻近,为彼此的认识和交往提供了便捷的条件。他们可以付出很小的代价,却更轻易地了解和熟悉对方。反之,遥远的空间距离,使人们的交往付出更大代价,而共处时间的缺乏,更是增加了彼此不能及时消除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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