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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秋节的中午,一场特殊的“婚礼”在东西湖马池路上一家酒店举行。没有父母的见证,没有盛大的排场,甚至“婚礼”的主人是还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在校大学生,但他们决定在中秋佳节,给7年的爱情长跑一个“名分”。
陈邦是武汉工业学院广告专业大二学生,今年20岁,小琳则是武昌理工学院的一名新生,只有19岁。陈邦介绍,小琳拿到大学通知书时,两人就开始筹划办喜酒。中秋节那天的中午12点,穿红色情侣装的陈邦准时背着“媳妇”来到酒店,获得过校优秀主持人的懋同学充当司仪,婚礼在陈邦和小琳互换戒指说出“愿意”时达到高潮。“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法律赋于的‘夫妻’身份,但今后,她就是我的妻子,我会尽一个丈夫的责任,好好照顾她一辈子。”在42名同学好友的见证下,陈邦对小琳作出爱的承诺。
事后小编得知陈邦和小琳的父母,两家都知道办喜酒的事情,虽然还有些疑虑,但最终还是默许了孩子们的决定。而陈邦所在学校方面则持不反对也不支持的态度,只要求他们低调进行。
然而在前些年,论及在校学生的情感问题,不管是家长还是学校,都会摆出“谈虎色变”的架势。在他们眼里,仿佛在校学生谈感情就是不务正业,就象洪水猛兽一样叫人畏惧。所以在前些年,几乎所有的校规校纪里都明明白白写着“禁止在校学生谈恋爱”。
但是现在的在校大学生大多像陈邦和小琳是八十年代初出生的,二十几岁的年龄,不论是心理还是生理都渐趋成熟,加之社会的影响,情爱之事自然由不得他们不去想。心理学家们经常阐述这样一个观点,“你必须要把内心里郁积的东西释放出来,否则就很容易形成畸形发展”。学生在学校里偷着谈恋爱,对爱情的全过程没有正确的认识,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认为,爱情是“偷”来的。那么现今社会上结婚之后偷着养情人的风气是不是因此而产生的呢?
就此知馨国际心理咨询机构秦老师表示,现在家长、学校、社会在对待这个问题上,要做的首要任务不是一味地禁止,而应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正确理解自己在家庭、社会中所担负的角色和责任才是最为重要的。这样才能让学生从根本上认识婚姻不是儿戏,才不至于盲目得荒废了学业。总之一句话,大学生婚姻,宜疏不宜堵。
小编感言:虽然在校大学生结婚的现象越来越多,但并不值得提倡,特别是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他们的结合就更值得商榷了。“虽然现在感情甚笃,但他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万一出现变故,将来很难保障受害方的权益。”(转载请注明:知馨国际心理咨询机构)